湘潭大学“送法到万家”普法宣讲团依托寒假返乡实践契机,持续推进基层普法工作。近日,该校普法宣讲志愿者朱思洁结合企业与职工的实际需求,赴广西东佳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一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把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传递到基层一线,切实提升企业职工的法律素养。

图为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现场
本次宣讲重点围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合同编展开,同时涵盖婚姻家庭编的核心规定,着重回应职工具体的生活关切。活动伊始,宣讲员向在场职工分发了《民法典漫画解读》手册。该手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民法典》各编核心内容进行通俗化解读,既有效吸引了职工的注意力,也激发了大家对后续宣讲内容的探索兴趣,为接下来的讲解营造了良好氛围。不少职工翻阅后表示,这种形式让原本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

图为宣讲员向在场职工分发《民法典漫画解读》手册
侵权责任编围绕职工普遍关注的几类常见侵权情形展开讲解。讲解过程中,有职工提出多人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的责任划分问题。宣讲员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至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对比分析,清晰阐明了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各自对应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划分标准。
针对“高空抛物责任认定”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宣讲员详细解读了高空抛物的责任认定规则,并明确引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当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够证明自己并非侵权人的情形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同时,宣讲员还强调了其他相关主体的责任,例如物业服务企业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公安机关的调查职责。而针对职工们同样关注的“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一问题,宣讲员依据不同年龄阶段的责任能力划分,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解答,明确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责任能力差异,厘清了监护人责任与未成年人自身财产赔付之间的关系。
合同编的讲解以租赁合同为核心展开,援引《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第七百一十三条等规定,引导职工聚焦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房屋维修责任、押金返还条件及合同解除情形等核心细节与关键条款。此外,宣讲员系统阐释了出租人与承租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并针对职工现场提出的“租赁期间房屋设施自然损坏由谁负责”“房东无故扣留押金如何应对”等实际问题,为职工处理租赁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具体的操作指引。

图为宣讲员讲解承租人的义务相关内容
随后,宣讲员结合具体实例,详细阐释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以及兄弟姐妹、近亲属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扶养关系,进一步细化了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内容,帮助职工深化理解,明确家庭成员间抚养、赡养及扶养的权利义务边界。
企业负责人表示,此类普法活动不仅有助于增强职工的安全感,对提升职工法律素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依法管理也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送法到万家”的实践行动,是高校青年学子服务社会、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基层的生动写照。未来,湘潭大学学子将持续聚焦基层法治需求,为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贡献青春力量。(通讯员 朱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