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2026年1月29日上午,一场主题为“法护花蕾,守‘未’成长”的普法宣讲活动在东营市史口镇中心小学生动开展。湘潭大学法学学部“返家乡”大学生宣讲员曹文萱和山东大学法学部李佳欣担任主讲人,为现场90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宣讲活动首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展开深度解读。活动伊始,曹文萱和李佳欣通过神话神兽 “獬豸” 的故事引入,阐释了司法公正的内涵,吸引小朋友们兴趣。
随后,为让法律条文更易理解,活动还设置了 “我是小法官” 互动环节。针对刘某(未成年)未经监护人同意打赏主播近 160 万元的案例,宣讲者依据法律规定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打赏款项,监护人可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最终该案以平台自愿返还全部款项告终。而对于 11 岁小美开通直播的行为,宣讲者指出其违反了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账号注册服务” 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板块,曹文萱和李佳欣强调 “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明确了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标准,结合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进行剖析,警示未成年人也要敬畏法律。
同时,宣讲者详细列举了未成年人的 “不良行为” 与 “严重不良行为”。其中,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沉迷网络、夜不归宿等 9 类行为被界定为不良行为;结伙斗殴、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故意伤害他人、盗窃、传播淫秽信息、吸毒、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等 9 类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被列为严重不良行为。针对不同行为,法律设置了分层处置措施:对不良行为进行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实施矫治,对重新犯罪行为加强预防。

此次 “送法到万家” 普法宣讲活动,通过生动引入,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互动问答等方式,让小朋友们更深入了解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为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提供了科学的法治教育指引,进一步凝聚了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共识。